历史民族史 > 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五拉相关 合不勒罕合不频尼合扎谋克合扎猛安合州之战合苏女直合里合军合剌乞答合剌合孙合剌旭烈合剌普华合鲁不只合卜合纳思合丹斡忽勒合兰真之战合苏馆女真合罗川回鹘合剌旭烈兀合剌八剌合孙合素衮部女直合鲁山血古只合鲁碗群牧所合作·贡却贡勒合剌思八斡节而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𪿊 每日一成语:捣虚敌随 每日一词语:茅棟 每日一诗词:新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