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福分地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分地可以出租。 福分地相关 载龄载滢载漪载穆载瓦文载瓦语顾顾兰顾姑顾美顾琮顾鲁顾八代顾太清顾纳岱顾实汗顾馥春顾尔布锡顾嘉堪布顾慕德彻臣殊保殊象寺殊缕布殊域周咨录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𨗼 每日一成语:饿莩载道 每日一词语:沈甸甸 每日一诗词:偈六十九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