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福分地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分地可以出租。 福分地相关 弗力兰弗山卫弗河卫弗敌沙弗提卫弗朵河卫弗思木卫弗鲁讷卫弗朵秃河卫弗朵脱河卫弗秃都河卫弗郎罕山卫皮疗皮山国皮山镇皮火筒皮条祭皮室军皮筏子皮逻阁皮休嗄木皮朗古城皮被河城皮儿马黑麻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𣳆 每日一成语:磊落光明 每日一词语:埋殯 每日一诗词: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