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七公相关 慕容策慕容廆慕容盛慕容楷慕容瑶慕容熙慕容臧慕容慕容皝慕容德慕容镇慕容翰慕容凝慕容麟慕容三藏慕容希皓慕容绍宗慕容彦超慕容宣昌慕容宣彻慕容宣赵慕容宣超慕容神威慕容涉归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𫜊 每日一成语:绨袍之赠 每日一词语:不驗 每日一诗词:十二日同福昌令王赞善游龙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