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七公相关 嘉陵道嘉喇嘛嘉宁军司嘉玛万户嘉绒藏族嘉陵江志嘉木样嘉措嘉色仁波切嘉勒斡凌戬嘉靖河州志嘉庆广西通志嘉样丹增尼玛嘉靖广西通志嘉木样土丹尼玛嘉木样丹增嘉措嘉木样吉美旺波嘉木样谢贝多吉嘉雅·格桑欧珠嘉堪庆·洛桑尼玛嘉堪庆·智华坚赞嘉靖东南平倭通录嘉木样呼图克图一世嘉木样呼图克图二世嘉木样呼图克图三世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𪠥 每日一成语:兰心蕙性 每日一词语:芳藹 每日一诗词:初成遗老斋待月轩藏书室三首其三藏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