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七公相关 女真国子学女真语官职女奚烈守愚女直水达达路女真字海龙摩崖女真进士题名碑女真馆华夷译语刃水小小山小丑小帅小兄小汉小市小学小春小宛小钞小哥小翁小海小傣小儿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㵡 每日一成语:计日程功 每日一词语:蝇声蚓窍 每日一诗词:途中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