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七公相关 彰宝彰八里彰武县彰愍宫彰所知论彰信可汗彰德皇后銮仪卫都指挥使豪帅豪尼豪民豪格麽忽遮别遮弩遮里哈剌遮放副宣抚司慢𢘉慢车土舍阚爽阚伯周阚首归潢河潢水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𩹹 每日一成语:省烦从简 每日一词语:綠茵茵 每日一诗词:偈颂六十八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