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日停战条款 中日双方于马关议和期间订立的条约。清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五日(1895.3.30),由清政府全权代表李鸿章与日本全权代表伊藤博文、陆奥宗光签于日本马关。凡六款。主要规定两国军队暂行停战,各自就地驻守,停战期内不得前进、不得增援。 中日停战条款相关 奏削奏狱奏差奏举奏院奏案奏曹奏弹奏裁奏销奏笺奏辟奏谳奏折档奏事处奏事官奏销册奏销案奏谳掾奏折夹片奏事太监奏事中散奏议辑览初稿奏定币制则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𧧁 每日一成语:怒目切齿 每日一词语:謬言 每日一诗词: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