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太医院院判 官名。元代置,为太医院属官,员二人,正五品,位在同签下。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为太医院次官,佐院使掌院务。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丞,二十二年复旧名。正六品。清顺治元年(1644)分置左、右院判各一人,由汉员充任,正六品。左院判由右院判升补,右院判由御医升补。宣统元年(1909)改正五品。 太医院院判相关 阿里喜阿里港阿利国阿灵阿阿其那阿林县阿昌族阿罗本阿罗出阿罗多阿罗思阿罗喊阿罗憾阿岱汗阿忽台阿底峡阿房宫阿弥厥阿孟部阿南达阿勃林阿剌浑阿咱寨阿哈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䙸 每日一成语:柳车变姓 每日一词语:歸宗 每日一诗词:偈颂七十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