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太医院院判 官名。元代置,为太医院属官,员二人,正五品,位在同签下。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为太医院次官,佐院使掌院务。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丞,二十二年复旧名。正六品。清顺治元年(1644)分置左、右院判各一人,由汉员充任,正六品。左院判由右院判升补,右院判由御医升补。宣统元年(1909)改正五品。 太医院院判相关 温江多寺温禺鞮王温泉汤监温彦博碑温热经纬温迪罕缔达温生才行刺始末记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温县招贤村汉代铸铁遗址渴乌渴饭檀渴罗陀渴盘陁渴密里渭州渭汭渭桥渭陵渭龙县渭阳县渭城曲渭城县渭南县渭桥仓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𩤡 每日一成语:眩视惑听 每日一词语:過勞死 每日一诗词:寿徐意一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