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太医院院判 官名。元代置,为太医院属官,员二人,正五品,位在同签下。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为太医院次官,佐院使掌院务。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丞,二十二年复旧名。正六品。清顺治元年(1644)分置左、右院判各一人,由汉员充任,正六品。左院判由右院判升补,右院判由御医升补。宣统元年(1909)改正五品。 太医院院判相关 吉州路吉安府吉安路吉阳军吉阳矶吉里迷吉良镇吉林省吉林崖吉烈灭吉士长丹吉长铁路吉尔杭阿吉利吉思吉林乌拉吉林外记吉林官报吉林将军吉林通志吉备真备吉林白话报吉林机器局吉木萨尔故城吉林铁路交涉总局章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𡶅 每日一成语:飞苞驿篚 每日一词语:赞序 每日一诗词:今日何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