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太医院院判 官名。元代置,为太医院属官,员二人,正五品,位在同签下。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为太医院次官,佐院使掌院务。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丞,二十二年复旧名。正六品。清顺治元年(1644)分置左、右院判各一人,由汉员充任,正六品。左院判由右院判升补,右院判由御医升补。宣统元年(1909)改正五品。 太医院院判相关 膑鲒埼亭鲒埼亭集鲔渚鲖阳县鮦阳渠鲜卑鲜质鲜虞鲜于枢鲜于侁鲜于琛鲜水海鲜卑山鲜于仲通鲜于修礼鲜于璜碑鲜卑仲吉鲜卑单于鲜卑大单于鲜卑大都督鲜虞中山国事表疆域图说疑罪疑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𢉻 每日一成语:横眉竖眼 每日一词语:功料 每日一诗词:丹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