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太医院院判 官名。元代置,为太医院属官,员二人,正五品,位在同签下。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为太医院次官,佐院使掌院务。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丞,二十二年复旧名。正六品。清顺治元年(1644)分置左、右院判各一人,由汉员充任,正六品。左院判由右院判升补,右院判由御医升补。宣统元年(1909)改正五品。 太医院院判相关 春秋繁露春秋纂要春秋纂类春渚纪闻春在堂全书春冰室野乘春江花月报春明退朝录春明梦余(餘)录春秋大一统春秋大事表春秋历(曆)谱谍春秋公羊传春秋世族谱春秋左氏传春秋左传诂春秋左传读春秋名臣传春秋时国语春秋乱贼考春秋谷(榖)梁传春秋识小录春秋董氏学春明日居记略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𢳽 每日一成语:询谋谘度 每日一词语:迥徹 每日一诗词:蓬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