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不道 刑律名目。唐律列为“十恶”第五条。《唐律疏议·名例·十恶》:“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造畜蛊毒、厌魅”。即灭绝人道的行为,如杀死一家三人(俱无死罪者),或用支解法杀人,均属“弃绝人理”。用造畜蛊毒方法或使魔法迷人致死则是“逆其正节”。因称为“不道”。其后历朝多沿之,内容略有变化。《大明律·名例·十恶》:“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若采生、造畜蛊毒、厌魅。”多采生一条而已。 不道相关 汉书集解汉书疏证汉书管见汉书辨惑汉记十意汉光武帝汉任尚碑汉阳铁厂汉武故事汉制丛录汉学商兑汉官六种汉官答问汉皇德纪汉泉漫稿汉律辑证汉帝年纪汉晋春秋汉唐会要汉票签处汉鄂之战汉境日报汉儒通义汉藏史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𣖲 每日一成语:野鹤步罡 每日一词语:覮目 每日一诗词:渔父词/渔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