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配隶 宋代官府对犯人执行配刑,使之隶属于一定地点或部门管制服役,称“配隶”。被判配刑的犯人一般称为“配隶人”。 配隶相关 赵原赵振赵晔赵铎赵造赵俶赵豹赵高赵衰赵准赵益赵袑赵祯赵琏赵逵赵萌赵旉赵奢赵爽赵禼赵野赵累赵偕赵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𦹋 每日一成语:龈龈计较 每日一词语:落账 每日一诗词:高竹八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