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配隶 宋代官府对犯人执行配刑,使之隶属于一定地点或部门管制服役,称“配隶”。被判配刑的犯人一般称为“配隶人”。 配隶相关 王融王王叡王翱王錱王辩王濛王澣王濂王擢王赡王襄王濬王鏊王鎔王黼王蠋王襞王骥王籍王霸王爚王一亭王一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𨙱 每日一成语:鸡鸣犬吠 每日一词语:行帮 每日一诗词:过淝口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