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配隶 宋代官府对犯人执行配刑,使之隶属于一定地点或部门管制服役,称“配隶”。被判配刑的犯人一般称为“配隶人”。 配隶相关 忽赤忽辛忽毡忽答忽鲁忽禅忽雷忽缠忽歹达忽必烈忽汗州忽汗河忽汗城忽汗海忽里台忽纳寨忽刺出忽思慧忽都台忽都花忽都剌忽哥赤忽斜虎忽章河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𢃭 每日一成语:架肩击毂 每日一词语:欢服 每日一诗词:渔家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