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配隶 宋代官府对犯人执行配刑,使之隶属于一定地点或部门管制服役,称“配隶”。被判配刑的犯人一般称为“配隶人”。 配隶相关 铁骊铁勒铁铜铁椎铁锁铁幕铁雷铁镜铁工院铁门关铁木真铁五铢铁斤泽铁火床铁火炮铁册军铁市长铁市丞铁伐氏铁血会铁里门铁利府铁冶务铁冶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𥂷 每日一成语:呼马呼牛 每日一词语:眾祥 每日一诗词:浣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