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配隶 宋代官府对犯人执行配刑,使之隶属于一定地点或部门管制服役,称“配隶”。被判配刑的犯人一般称为“配隶人”。 配隶相关 察哈札刺儿察哈尔八旗察哈尔万户察津·必扯克察普察尔渠察罕脑儿行宫察合台汗国银币察罕脑儿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蜜酒蜜谪寤生谭谭广谭布谭纶谭星谭泰谭莹谭峭谭渊谭富谭献谭馥谭人凤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𦉸 每日一成语:被发文身 每日一词语:咬文嚙字 每日一诗词:次韵仁近九日予病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