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残酷 刑名。南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刑部规定:凡命官徇私情监禁无辜之人非理致死;亲自用杖拷打及违法决罚,或审判已终而非理行刑,使已勘断犯人导致残疾,谓之“残酷”。 残酷相关 考工令考工记考功司考功郎考功监考功部考功堰考古图考成法考试官考试院考孤虚考信录考课令考课院考工记图考功郎中考定竹书考亭学派考核专科考数根法考槃余事考功员外郎考功清吏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𠘝 每日一成语:天高地厚 每日一词语:温暾 每日一诗词:古风其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