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残酷 刑名。南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刑部规定:凡命官徇私情监禁无辜之人非理致死;亲自用杖拷打及违法决罚,或审判已终而非理行刑,使已勘断犯人导致残疾,谓之“残酷”。 残酷相关 江淹江惇江绩江湛江湾江敩江塘江漕江虨江藩江灌江瓘江万里江少虞江长贵江亢虎江心镜江东犁江东道江东路江汉关江宁县江宁府江宁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𦮅 每日一成语:不同流俗 每日一词语:服妖 每日一诗词:嘲格辅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