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残酷 刑名。南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刑部规定:凡命官徇私情监禁无辜之人非理致死;亲自用杖拷打及违法决罚,或审判已终而非理行刑,使已勘断犯人导致残疾,谓之“残酷”。 残酷相关 谋良虎谋统府谋统郡谋统千户谋速鲁蛮谍记谏长谏坡谏官谏院谏大夫谏官案谏壁里谏议大夫扈扈辄扈蒙扈从军扈尔汉扈再兴扈尾口扈伦四部袾宏袾裷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𥶻 每日一成语:摩肩擦踵 每日一词语:赤星 每日一诗词:冬夜与修睦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