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事国人过律 罪名。汉代列侯对封邑内百姓征发徭役均有法律限制,如擅兴徭赋,或超过法定限额,即为“事国人过律”。当受法律制裁。《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载,文帝后三年(前161),信武侯靳亭“事国人过律,免”。 事国人过律相关 哈国兴哈底尔哈剌赤哈剌章哈剌鲁哈剌嗔哈哴阿哈梅里哈第尔哈密力哈密卫哈密志哈塔斤哈斯宝哈答斤哈答吉哈撒儿哈攀龙哈子伯克哈马儿丁哈比布拉哈什伯克哈巴罗夫哈孜伯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𣧇 每日一成语:应天受命 每日一词语:白铜蹄 每日一诗词: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