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初为赋 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商鞅在秦国进行第二次变法,十四年颁布“初为赋”法令,即按人口征收人头税。据与此同时或其后颁布的“民有二男不分异者,倍其赋”的法令,可知当时秦国所征之赋,是人头税,即《汉书·食货志》所谓“至秦,……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中的口赋。这是商鞅为奖励开垦、扩大税收而推行的“舍地而税人”之法。 初为赋相关 马续马骕马琪马琬马辇马超马棱马植马森马棚马雄马援马喇马嵬马敦马湖马愉马谡马塈马锦马腾马褂马舞马割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𣂳 每日一成语:蓬心蒿目 每日一词语:舉按 每日一诗词:挽雷尚书丧归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