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自证分 佛教名词。与“相分”、“见分”、“证自证分”同为佛教大乘有宗认识学说,合称“四分”。“证”者,证明之义;“自”者,“识自体”之谓,指识自体之自证。据《成唯识论》卷二,“见分”虽能知“相分”,但“见分”不能自知“见分”,须由“自证分”来证明;否则,就不能回“忆”起曾经“缘虑”过的“相分”。如以尺量绢,“相分”如绢,“见分”如尺,“自证分”如知其所量之尺寸,故亦称“自证分”为“能量”。 自证分相关 清朝经籍志清漕运全书清德宗实录清穆宗旧纪清穆宗实录清历(歷)朝起居注清史商例初稿清代征(徵)献类编清代学术概论清代学者像传清江中西学堂清季外交史料清季外交年鉴清季教案史料清帝退位诏书清续文献通考清朝野史大观清廷戊戌朝变记清理财政处章程清理财政处提调清乾隆内府舆图清朝书画家笔录清朝续文献通考清太祖武皇帝实录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𦤇 每日一成语:东牀娇婿 每日一词语:沐浴 每日一诗词:过任昉钓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