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自证分 佛教名词。与“相分”、“见分”、“证自证分”同为佛教大乘有宗认识学说,合称“四分”。“证”者,证明之义;“自”者,“识自体”之谓,指识自体之自证。据《成唯识论》卷二,“见分”虽能知“相分”,但“见分”不能自知“见分”,须由“自证分”来证明;否则,就不能回“忆”起曾经“缘虑”过的“相分”。如以尺量绢,“相分”如绢,“见分”如尺,“自证分”如知其所量之尺寸,故亦称“自证分”为“能量”。 自证分相关 中国同盟会中国社会党中国国债史中国革命史中国革命记中国教育会中京显德府中京留守司中法混合军中尝药典御中尝食典御中复堂全集中宫永巷令中宫私府令中宫谒者令中都坐大官中都国子监中都留守司中部同盟会中曹长官司中黄门冗从中谒者仆射中散骑常侍中寨监军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㶄 每日一成语:米盐凌杂 每日一词语:线符 每日一诗词:题青草湖神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