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自证分 佛教名词。与“相分”、“见分”、“证自证分”同为佛教大乘有宗认识学说,合称“四分”。“证”者,证明之义;“自”者,“识自体”之谓,指识自体之自证。据《成唯识论》卷二,“见分”虽能知“相分”,但“见分”不能自知“见分”,须由“自证分”来证明;否则,就不能回“忆”起曾经“缘虑”过的“相分”。如以尺量绢,“相分”如绢,“见分”如尺,“自证分”如知其所量之尺寸,故亦称“自证分”为“能量”。 自证分相关 南定县南建州南居益南栈道南面官南毗国南剑州南剑路南室韦南官县南宫括南宫适南宫说南宫縚南络车南秦州南盐厅南顿县南监本南恩州南徐州南唐书南部长南部帅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𦅶 每日一成语:凸凸囊囊 每日一词语:綏禦 每日一诗词:和陶渊明饮酒二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