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請減明法科選限奏作者:和凝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59》 臣竊見明法一科,久無人應。今應令請減其選限,必當漸舉人。謹案考課令諸明法試律令十條,以識達義理問無疑滯者為通,所貴懸科待士,自勤講學之功。為官擇人,終免曠遺之咎,況當明代,宜舉此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𦬔 每日一成语:枉尺直寻 每日一词语:農蠶 每日一诗词:积雪未晴正旦朝贺大庆殿口号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