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算赋 汉代的一种人口税。《汉书·高帝纪》:“(四年)八月,初为算赋”。史载,民众从十五岁到五十六岁,每年出赋钱一百二十文,称为一算,充当制造兵器和车马的用费。汉律规定商人和奴婢也要出算赋,其数额比常人多一倍。 算赋相关 安南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东都护府濛池都护府北庭都护府瀚海都护府突厥汗国回纥汗国吐蕃南诏渤海国中书省西台凤阁紫微省东台鸾台黄门省中台文昌台殿中省麟台兰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𦐸 每日一成语:一锤子买卖 每日一词语:擘析 每日一诗词:水调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