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审计院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直隶于总统的财政监督机关。1912年暂设审计处,1914年改审计院。按《审计法》,其职权为:稽核支出、审计决算、检查国库、簿记、官产、国债。法律规定严密,但统治者可以通过特殊方式借债、筹款,亦可以“机密费”名义逃避考核,实际缺少约束力。审计院设院长一人,特任;副院长一人,简任。 审计院相关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朝阳起义洋务运动同光新政同治中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署译署南洋通商大臣南洋大臣北洋通商大臣北洋大臣北洋海军海防之议总理海军事务衙门江南机器制造总局上海制造局金陵机器制造局金陵机器局福州船政局马尾船政局湖北枪炮厂汉阳铁厂山东机器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𩰊 每日一成语:于阗采花 每日一词语:盡義務 每日一诗词:丁未上元后二日得老儿稚子平安三日得三从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