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大理院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官为正卿、少卿,下设刑科四庭、民科二庭,人员较大理寺亦有增加。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沿用清制,在京师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大理院相关 郏县战役襄阳战役新顺政权大西政权大顺政权甲申之变比饷镇抚司一片石战役乌龙会复社南明弘光政权隆武政权鲁王政权永历政权三大府内阁廷议明朝三司都察院五军都督府卫所制宦官二十四衙门司礼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𧱭 每日一成语:打出王牌 每日一词语:泼毛团 每日一诗词:廓禅人干田求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