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大理院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官为正卿、少卿,下设刑科四庭、民科二庭,人员较大理寺亦有增加。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沿用清制,在京师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大理院相关 赤壁之战借荆州求贤令举贤勿拘品行令平定关西东州兵成都之战田银、苏伯起义彭材、李玉、王海起义吕并起义马泰、高胜起义侯音兵变王金起义三国鼎立魏蜀吴(孙吴)给客制士家制度九品中正制九品混通蔡方起义夷陵之战白帝城托孤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㲦 每日一成语:不可缺少 每日一词语:弘誓 每日一诗词:径山茶汤会首求颂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