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巡警部 清末官署名。清政府为加强统治,维持地方治安,于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在京师及各省举办巡警(警察),特设立巡警部专司其事。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管理京城内外工巡事务,各省警政也由该部督饬办理。次年,改为民政部。 巡警部相关 交收东三省条约俄国撤兵条约辛亥革命清廷新政督办政务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癸卯学制废止科举清末编练三十六镇新军计划北洋六镇新军农工商部商部学部巡警部民政部户部银行大清银行理藩部法部度支部海军部练兵处陆军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䬹 每日一成语:牢甲利兵 每日一词语:臺館 每日一诗词:题李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