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中法停战条件 即《中法和议草约》,因在巴黎签订,法文本称《巴黎议定书》。1885年4月4日(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九日)清政府谈判专使、英籍税务司金登干与法国外交部政务司司长毕乐于巴黎签订。共三条:两国遵守1884年5月订立的《中法会议简明条款》;双方停战,法军解除对台湾的封锁;双方派人在天津或北京订立条约细目及撤兵日期。另附《停战条件释义》五条。 中法停战条件相关 襄汉战役仙人关战役大仪镇战役颍昌战役顺昌战役郾城大捷柘皋之战陈家岛战役皂角林战役德顺军战役采石战役三大帅班师岳飞被害绍兴和议壬午内禅岳飞昭雪符离战役隆兴和议陈亮上书淳熙客户逃移法李金起义赖文政起义李接(楫)起义陈峒起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𫓧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绵糖 每日一诗词:哭王子立次儿子迨韵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