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鲁用田赋 春秋后期鲁国实行的军赋制度的改革。《春秋经》哀公十二年(公元前483年)记载,鲁“用田赋”。一般解释为按田亩征收军赋(包括兵甲、车马之类),它表明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得到政府的认可。但一些学者认为“田赋”之田应读为“甸”, “用甸赋”即按甸为单位征收军赋,它是鲁成公元年(公元前590年)鲁国“作丘甲”的进一步发展。有人进一步根据《周礼》 “四丘为甸”的记载,说“用甸赋”即是以一丘之间出一甸之军赋。如是,则鲁国这次军赋改革已四倍于旧赋。 鲁用田赋相关 平定吴元济偷袭蔡州平定李师道牛李党争宋申锡案南衙北司之争甘露之变平定刘稹武宗灭佛唐末农民大起义浙东起义徐泗起义泗州之役王仙芝、黄巢起义汝州之役荆门之役信州之役陈州之役大齐阡能起义唐末藩镇兼并白马驿之祸燕然都护府昆陵都护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𣊙 每日一成语:争奇斗艳 每日一词语:称声 每日一诗词:菩萨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