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鲁四分公室 春秋后期鲁国军制的一次改革。鲁自公元前592年作三军,由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三分公室,各征其军(参见“鲁三分公室”)后,公元前537年,季孙氏又主张舍去中军,仍实行二军之制,将属于公室的公乘分为四份,季氏独取二份,叔孙氏、孟孙氏各取一份。同时,三家都实行按田亩征收军赋的方法,而将征得的一部分田赋贡于公室。 鲁四分公室相关 青苗法保甲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输法免役法将兵法三舍法元丰改制熙河之役河州战役黄嵬山割地划界交趾侵宋灵州战役永乐城战役平夏城战役开河分水之议元祐更化元祐党争洛党朔党蜀党元祐党人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𥽰 每日一成语:大白于天下 每日一词语:明旨 每日一诗词: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