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京察 明代考核官吏的制度。对京官考核叫京察,每六年举行一次。四品以上的官吏, 经自己陈述,由皇帝仲裁;五品以下的官吏,吏部可根据考核情况,对不称职官吏分别给予致仕、降调或闲住为民等处置,造册奏请皇帝核准。但因京察被罢官者,仍可复起。 京察相关 永历政权三大府内阁廷议明朝三司都察院五军都督府卫所制宦官二十四衙门司礼监十二监、四司、八局锦衣卫镇抚司东厂西厂内行厂京察大计皮场庙大明律大诰三编铁榜诬告法举主连坐法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𤘘 每日一成语:意切辞尽 每日一词语:诸妇 每日一诗词:无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