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 > 刘观 雄县(今属河北)人。洪武十八年(1385)进士。授太谷县丞。因被推荐由监察御史历任嘉兴知府。永乐元年(1403)任户部右侍郎。后任礼、刑部尚书、左都御史。曾主管疏通河运、巡抚陕西、考察官吏。仁宗即位,加封太子少保。宣德初,私收贿赂。三年(1428)御史张循理等交章弹劾他贪污不法事,被贬到辽东。客死。 刘观相关 刘长卿妻刘伯玉妻刘哈剌不花刘曜后刘氏刘哈剌八都鲁齐己齐从齐安齐抗齐汪齐林齐述齐明齐受齐政齐柯齐映齐勉齐姜齐恢齐泰齐珪齐恭齐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𦾏 每日一成语:追风觅影 每日一词语:新莺 每日一诗词:雪谗诗赠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