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 > 李昶 【生卒】:1202——1289 字士都,东平须城(今山东东平)人。兴定二年(1218)参加廷试,以《春秋》中第二甲第二人。初为征事郎。孟州温县县丞。蒙古军下河南,奉亲还乡里。为行台严实辟授都事,改行军万户府知事。1259年,为忽必烈召见,提出用贤、立法、赏罚、君道、务本、清源,用兵,则以伐罪、救民、不嗜杀等治国之策。中统二年(1261)陈条十二事,划除宿弊。先后任吏礼部尚书,南京路总管兼府尹,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著有《春秋左氏遗意》、《孟子权衡遗说》。 李昶相关 胡超齐慎郭继昌段永福武隆阿哈哴阿巴哈布长清达凌阿哈丰阿庆祥舒尔哈善乌凌阿穆克登布多隆武壁昌恒敬林则徐邓廷桢达洪阿琦善伊里布耆英颜伯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䨐 每日一成语:齿德俱尊 每日一词语:毀顏 每日一诗词:和乐天南园试小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