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 > 李昶 【生卒】:1202——1289 字士都,东平须城(今山东东平)人。兴定二年(1218)参加廷试,以《春秋》中第二甲第二人。初为征事郎。孟州温县县丞。蒙古军下河南,奉亲还乡里。为行台严实辟授都事,改行军万户府知事。1259年,为忽必烈召见,提出用贤、立法、赏罚、君道、务本、清源,用兵,则以伐罪、救民、不嗜杀等治国之策。中统二年(1261)陈条十二事,划除宿弊。先后任吏礼部尚书,南京路总管兼府尹,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著有《春秋左氏遗意》、《孟子权衡遗说》。 李昶相关 王阮王质陆游方信孺王楠史浩王淮赵雄权邦彦程松陈谦张岩徐谊吴猎项安世薛叔似刘甲杨辅刘光祖余端礼李壁丘#倪思宇文绍节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𥔫 每日一成语:里丑捧心 每日一词语:惨文 每日一诗词:明日复理梦中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