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交根钱 民国时期广西凌乐县政府对当地瑶等民族一种敲榨性剥削。当地县府掌握一部分“官田”,若要租种,首先携带鸡、酒等礼物去县衙申请租种,主管人同意后给划出一块土地,按播种籽面积先收取若干银元(1斤种籽面积,收取1块银元),名曰:“交根”,始发执照。这只是取得租佃权利,而租额则每年与政府对半分成,是一种残酷剥削。 交根钱相关 贺宗哲贺真城贺跋支贺福延贺郎格家贺娄子干贺麻路乎贺什格巴图贺术也骨国贺兰山之战贺兰山回鹘贺兰监军司贺拔焉过儿贺兰山佛祖院贺腊毗伽可汗勇士川勇士城柔然柔玄镇柔若语柔然汗国柔然国师柔远清吏司柔远路军民总管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𢍹 每日一成语:微服私行 每日一词语:丹阙 每日一诗词:金山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