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共食牺牲团相关 焉耆—龟兹文票庄票照曹人曹王曹弘曹后曹国曹玺曹寅曹毂曹万兴曹万通曹元忠曹元深曹元德曹仁贵曹仆浑曹议金曹廷杰曹延恭曹延禄曹金藻曹宗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𧧰 每日一成语:一言兴邦,一言丧邦 每日一词语:腥翠 每日一诗词:贺王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