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木剑大棒相关 曲梁之战曲惠古城曲雕阿兰曲吉札巴班觉曲杰顿珠仁钦曲米森谷大屠杀曲贝辛·洛桑嘉措曲先塔林都元帅府曲藏·南嘉班觉尔曲卡·罗桑丹贝坚赞曲哇仁波且·洛桑旦贝坚赞曲靖等处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竹王竹布竹占竹屯卫竹墩卫竹书纪年竹园丛话竹里河卫竹园白话报竹木坎副巡检司丢雪丢糠包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𪑃 每日一成语:抱法处势 每日一词语:破腦刳心 每日一诗词:黄尚书挽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