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番社董事 清光绪朝台湾高山族地区由官府委任负责监督若干“番社”之人。可由众“番社”向知县禀举,经批准后发给谕戳,其革斥,亦由知县办理。不直接执行“番社”事务,也不能代表“番社”,主要职责是为官府摧缴“番饷”、核查“番社”丁口及监督辖区内“番社”头人是否假公肥私。“番社”或其头人遇有纠纷,得会董事禀办,实为知县在“番社”中的代理人。 番社董事相关 不忽木不者克不卒禄不咸山不鲁欢不赛因不儿罕山不他失礼不里牙惕不怜吉歹不剌合臣不彦台吉不课役户不欲鲁罕不落夫家不答失里不答阿惕不鲁罕丁不入八分公不亦鲁黑罕不花帖木儿不里阿耳靴不薙发黑斤不只吉儿台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𨹶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凭城 每日一诗词:南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