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番社董事 清光绪朝台湾高山族地区由官府委任负责监督若干“番社”之人。可由众“番社”向知县禀举,经批准后发给谕戳,其革斥,亦由知县办理。不直接执行“番社”事务,也不能代表“番社”,主要职责是为官府摧缴“番饷”、核查“番社”丁口及监督辖区内“番社”头人是否假公肥私。“番社”或其头人遇有纠纷,得会董事禀办,实为知县在“番社”中的代理人。 番社董事相关 卡山夹干卡日其卡卡日嘎玛卡尔帕克卡尔梅克卡地喀寺卡伦侍卫卡约文化卡若遗址卡班巴伊卡基达安卡塔条勒卡提条列卡登卡拉卡西双火圈卡依奇库达卡耶阿培楼卡特万会战卡特旺草原卡那卡那布语卡尔梅克诸汗简史卡芒吾居·噶桑勒谢占山户占布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𢤔 每日一成语:肥鱼大肉 每日一词语:釗文袋 每日一诗词:刘阮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