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番社董事 清光绪朝台湾高山族地区由官府委任负责监督若干“番社”之人。可由众“番社”向知县禀举,经批准后发给谕戳,其革斥,亦由知县办理。不直接执行“番社”事务,也不能代表“番社”,主要职责是为官府摧缴“番饷”、核查“番社”丁口及监督辖区内“番社”头人是否假公肥私。“番社”或其头人遇有纠纷,得会董事禀办,实为知县在“番社”中的代理人。 番社董事相关 社学社寮补勒补褂补过斋文牍初云初历初俄初波扒罕罕幵罕哈罕笃罕都罕慎罕开羌罕东卫罕伯舞罕麻卫罕东左卫罕答河卫罕卡宫禁夺沙州果园令启历启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𢮊 每日一成语:檀郎谢女 每日一词语:毒热 每日一诗词:望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