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番业户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番业户相关 天辅皇帝天盛元宝天锡皇帝天瑞景星天赞皇帝天马都督府天水清真寺天都监军司天方至圣实录天星山古战场天授礼法延祚天赐礼盛国庆天全六番招讨司天庆年典当文契天庆年钱会凭据天聪朝臣工奏议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天盛二十二年卖地契天圣俺答汗之善行传记夫台夫余夫差夫椒夫兄弟婚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𨚑 每日一成语:朝新暮敝 每日一词语:响马 每日一诗词:德回上人写予真求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