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番业户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番业户相关 夫椒夫兄弟婚夫里绵卫夫椒之战元叉元氏元书元丕元史元匡元臣元贞元光元兴元羽元寿元丽元孚元亨元宏元坦元英元岩元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𠝒 每日一成语:和容悦色 每日一词语:消愁破闷 每日一诗词:春行武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