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斯伯哈子资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斯伯哈子资伯克相关 乌露乌力安乌力特乌力楞乌大经乌丸部乌马儿乌也儿乌子江乌云珠乌日莫乌什卡乌什尔乌氏倮乌玉河乌古出乌古论乌古孙乌古里乌古邻乌古迺乌古部乌古斯乌古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𠥃 每日一成语:万事开头难 每日一词语:旁屬 每日一诗词:春日途中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