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密喇布伯克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密喇布伯克相关 法藏法书考法式善法扬库法若真法河卫法禧寺法一丹大法天皇后法因河卫法坦河所法库直隶厅法一旦尼哈番泄归泥河口河州河泥河南河桥河蛮河瑞河木卫河中地河中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𤅸 每日一成语:门户开放 每日一词语:獲尤 每日一诗词:留别常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