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理藩院则例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年完成,累增至526条。用蒙、汉、满3种文字刊布。包括有蒙古行政、军事、朝贡、会盟、封爵、设官、刑罪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条文。是研究清代蒙古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的重要史料。 理藩院则例相关 石笏尔伯克石峰堡起义石梁长官司石耶洞长官司石岭关南之战石泉李唐土司左禾左江左克左伽左相左部左徒左人城左江道左抵教左国城左宝贵左都督左射军左镇人左右司隶左右使车左郡左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𩅐 每日一成语:高人雅致 每日一词语:查胡勢 每日一诗词:七年元日对酒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