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理藩院则例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年完成,累增至526条。用蒙、汉、满3种文字刊布。包括有蒙古行政、军事、朝贡、会盟、封爵、设官、刑罪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条文。是研究清代蒙古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的重要史料。 理藩院则例相关 淄王粘罕粘衮粘割粘八葛粘没喝粘杆处粘拔恩粘割贞粘睦姑粘合南合粘合重山粘独里僧粘葛奴申粘割斡特剌粗巴粗差粗康断发断藤峡断腕皇后兽骨架剪发剪头仡佬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𣊒 每日一成语:螓首蛾眉 每日一词语:贳过 每日一诗词:昌英知县叔作岁坐上,赋瓶里梅花,时坐上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