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理刑清吏司相关 格布希格尔巴格吉族格吉楞格当宗格色克格纳坦格哆族格根汗格莫鄂格哷勒格萨木格登山格鲁派格楞当格尔古德格吉三族格达活佛格当库伦格坚皇帝格林包勒格林河卫格松曲渣格罗格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𫎺 每日一成语:秋收冬藏 每日一词语:全羽 每日一诗词:兴州江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