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乘驿条例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官员只给2匹。并就若干事例作了具体规定。至元二十五年(1288)以后,多次修订,并核减了原给马数字。 乘驿条例相关 席力图呼图克图一世席力图呼图克图二世席力图呼图克图四世席力图呼图克图五世席力图呼图克图六世席力图呼图克图九世唐七唐兀唐和唐岱唐括唐贵唐喀唐大二唐兀惕唐王城唐仁祖唐公廉唐古特唐古部唐古德唐其势唐承祖唐括贡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𢟮 每日一成语:穷鸟入怀 每日一词语:交裆 每日一诗词:端午帖子·温成合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