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亭田相关 火不思火夺都火把节火把簇火你赤火药田火剌温火都赤火站河火浣布火落赤火辞弥火器营火里火真火臣别吉火鲁火孙火鲁火疃火鲁剌思火阿真伯姬火者他只丁火烧松明楼火赤哈儿的斤火里秃麻起义火里秃麻道牧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㴓 每日一成语:教导有方 每日一词语:愜快 每日一诗词:土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