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种树还山 过去瑶族地区一种封建剥削方式。解放前在湖南江华、广西大瑶山的岭祖、六定、六段、滴水、门头、黄桑等地的※“山丁”向※“山主”租到山地后,一般在开种的第二年开始为“山主”种上树苗,以后仍在树苗中间种农作物。若树苗未能成活或长得不好,得补种或罚款。待树长高了,再也不能种植作物时,就把山与树还给“山主”。以种树和护理树木作为纳租,故称。有些地方“山丁”除植树抵租外,还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实物或货币。解放后被废除。 种树还山相关 南诏中兴画卷南诏景庄皇帝南诏源流纪要南京三司使司南院行官三司南渭州土知州南滇赛氏族谱南甸安抚司遗址南诏三十七蛮部南面行宫都部署司南诏圣明文武皇帝南海甘蕉蒲氏家谱南京平王敕下古榜文茈扒草地草苗草契草标草木子草匹力草坡羌草中之戎草青纪年草塘安抚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䛎 每日一成语:弃邪归正 每日一词语:伧歌 每日一诗词:客愁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