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哈孜伯克相关 满珠习礼满族姓氏满蒙协定满蒙学堂满汉名臣传满洲火器营满洲四礼集满洲名臣传满洲里界约满洲源流考满都古勒汗满都海哈屯满楚克扎布满语官爵称谓满-通古斯语族满都海彻辰夫人满都赉阿固勒呼满文土尔扈特档案译编满洲开拓政策基本要纲漠北漠南漠海漠北蒙古漠南蒙古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𦲫 每日一成语:袪衣受业 每日一词语:严密 每日一诗词:诸人共游周家暮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