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哈孜伯克相关 戛莫丁戚赖爽酋赉图库赉哈木图拉雪冈雪阿雪噶雪不台雪列空雪你惕雪顿节雪勒空雪楼集雪山党项雪杰颇康勒空措措本措哇措末迂措雪康措结多吉捺水捺钵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𧵛 每日一成语:十年九涝 每日一词语:賜生 每日一诗词:呈明叔且约诘朝过买江天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