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指物婚相关 洱海丛谈洪万洪古洪布洪州洪孝洪钧洪海洪基洪德洪台吉洪君祥洪果尔洪和城洪俊奇洪亮吉洪惠远洪福源洪尼雅喀洪德天宝洪水泛滥史洪西洪米祭洪郭尔鄂笼洪涛山余氏宗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𥞣 每日一成语:兴灭继絶 每日一词语:侘傺 每日一诗词:蜀口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