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指物婚相关 东明东瓯东岱东京东胡东东珠东都东夏东奚东部东陵东番东蛮东楼东盟东魏东鳀东大寺东大庙东山部东山瑶东川王东女国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𢶗 每日一成语:罪加一等 每日一词语:留礙 每日一诗词:题胡氏南园精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