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指物婚相关 巴尔达齐巴尔达奇巴尔库勒巴尔珲岭巴西文集巴达哈伤巴则海语巴延蒙克巴克巴海巴克特拉巴里坤城巴拉吉尔巴拉特节巴玫克来巴罗提节巴图蒙克巴忽鲁卫巴剌术黑巴思阔山巴彦他拉巴格卜课巴勒达尔巴惕客先巴鲁忽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𥁆 每日一成语:六一先生 每日一词语:末节 每日一诗词:因发诸县催科行移口占呈东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