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指物婚相关 特格特勤特满特蕃特木内特毛且特末也特末衍特末隐特古斯特尔祜特母哥特里特特免部特依顺特柔其特音珠特额木特薛禅特默齐特门崖书特尔庆阿特列多崩特健俟斤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𩼼 每日一成语:柱石之臣 每日一词语:完宥 每日一诗词:得广州张判官叔卿书,使还,以诗代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