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指物婚相关 屈真川屈肢蹲葬屈利俟毗可汗肃王肃州肃顺肃昚肃慎肃远王肃慎县肃州互市肃州回鹘肃州新志肃慎故地陕巴陕西丁陕西大寺陕西学派陕甘宁边区回民文化促进会陕甘宁边区蒙古文化促进会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降喀宗降巴曲桑降白四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𫃑 每日一成语:理冤释滞 每日一词语:吃劍才 每日一诗词:同胡原仲吴公路游清湍亭赋诗得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