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指物婚相关 正吉·泽登罗布甘甘父甘州甘孜甘松甘南甘露甘彝甘不剌甘木里甘丹寺甘布凹甘延寿甘孜寺甘珠尔甘麻剌甘丹颇章甘丹墀巴甘布索杜甘州回鹘甘州府志甘肃通志甘南事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𢁾 每日一成语:濠州真人 每日一词语:萼绿 每日一诗词:独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