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指物婚相关 莫一大王史诗莫尔根特木内莫那察山之战莫贺吐浑可汗莫啻色卜伯克莫高窟西夏文题记莫高窟六字真言碑莪昌荷水莜面获里国莘王莎车莎车府莎罗奔莎拉齐县志莎儿合黑塔泥莨峨恭阿恭坦恭罗恭图恭项恭陵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䴎 每日一成语:不痴不聋,不作阿家翁 每日一词语:瓊林宴 每日一诗词:送陆鸿渐栖霞寺采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