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指物婚相关 溪蛮丛笑溪处甸长官司溜溜索滦河滚井滂滨海女直溶江芝子平茶等处长官司滍水蛮猷吞猷特哩卫粮庄粮瑶粮务员毼慈爽慈灯寺慈寿寺慈荫寺慈利县志慈宪皇后慈善夫人慈禧太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𫗥 每日一成语:骑上扬州鹤 每日一词语:灵渊 每日一诗词:朝中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