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指物婚相关 长狄长没长昂长庚长泺长泊长钱长海长脚长清长善长瑞长牌长龄长翟长川城长毛瑶长毛歌长水胡长白山长白府长乐川长宁寺长宁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𢒠 每日一成语:陶母邀宾 每日一词语:十二章 每日一诗词:翠光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