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指物婚相关 李陵台站李继迁寨李温陵集李璮之乱李卫公文集李文饶文集吾者吾祖吾离吾斯吾惹吾鲁吾也而吾戈拢吾古论吾古孙吾亦可吾里补吾都里吾鲁兀吾秃婉部吾者野人吾独婉部吾热赫苏斯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㤌 每日一成语:颓垣败壁 每日一词语:羅取 每日一诗词:夔门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