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标包制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群众恨之入骨。 标包制相关 中国民族文字中国民族语言中国回教史鉴中国回教学会中京度支使司中俄天津条约中俄北京条约中俄伊犁条约中俄伊犁界约中俄声明文件中俄改订条约中俄科塔界约中俄瑷珲条约中统元宝交钞中都城下之盟中共塞北区工委中国回教史研究中国回教俱进会中国回族青年会中国经营西域史中俄尼布楚条约中俄恰克图条约中俄科布多界约中山王兆域图铜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㮶 每日一成语:快活三郎 每日一词语:金籙 每日一诗词:运使刘察院因按历归西京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