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昌本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官名。直译为“正直之官”,即“法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正直裁判”之事,同时还负责管理寺院阿阇黎(洛本)。 昌本相关 青稞青𪊲青山州青山集青牛神青龙河青仡佬青白盐青阳集青把都青苗会青泥浦青姑娘青唐寺青唐羌青唐录青海史青海志青海道青海骢青蛉蛮青崖集青裤瑶青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𣘨 每日一成语:蒙以养正 每日一词语:愷樂 每日一诗词:正月五日与馆伴耶律防夜讌永寿给束赴留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