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拉雅哈子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拉雅哈子伯克相关 大藏经大藤峡大釐睑大彝震大爨碑大人之国大于越府大义公主大义宁国大马蛤珠大小金川大小凉山大天兴国大元可汗大元通制大元通宝大长和国大化总归大仓租地大头目家大汉太学大宁都司大司农司大辽事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𡸫 每日一成语:以螳挡车 每日一词语:开弓没有回头箭 每日一诗词:韩退之孟郊墓铭云以昌其诗举此问王定国当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