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拉雅哈子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拉雅哈子伯克相关 大理刀大理马大理国大赉厅大盛魁大勖进大逻便大兜国大鸾河大廊厅大康Ⅲ大清池大清允大鸿胪大諲譔大壹夏大黑河大渡河大瑟瑟大禁地大蒙国大嵩璘大福謩大隔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𫖘 每日一成语:推陈出新 每日一词语:淹中 每日一诗词:黄林野送丘生北上(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