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拉雅哈子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拉雅哈子伯克相关 木萨·阿尔斯兰汗木咂些八孙等处千户所五如五狄五拉五岭五岱五京五路五溪五福五管五端五大臣五个家五户丝五尺道五水蛮五当召五华楼五色国五两案五谷饭五条河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𢰳 每日一成语:久蛰思启 每日一词语:恚碍 每日一诗词:渔家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