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拔火桩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拔火桩相关 李离李流李陵李琀李辅李遇李期李越李雄李稚李亶李慕李璀李璜李樾李璧李骧李霸李士彬李大信李大辅李大酺李万全李万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𪤗 每日一成语: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每日一词语:過甚 每日一诗词:送水云归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