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阿奇木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听政公平之谓”。职司所辖城、村政府的一切大小事务,职繁权重,位居诸伯克之首,掌生杀予夺之权。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政府平定大小和卓木后,废除世袭,视其管理城村范围大小,被分别授以三品至六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被废止。一说语源为阿拉件语,见“阿奇木”(1209页)。 阿奇木伯克相关 火真火浔火葬火圈火牌火筛火斌火儿赤火儿慎火不思火夺都火把节火把簇火你赤火药田火剌温火都赤火站河火浣布火落赤火辞弥火器营火里火真火臣别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𧵅 每日一成语:死轻鸿毛 每日一词语:匦使 每日一诗词:喜迁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