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投充地 清初汉族农民等或自动或被逼献地投于八旗下,其所带地亩称投充地。入关之前,已有带地投充者。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民带地投充者甚多。所带地亩,少者数亩,多则数顷,合计3300余顷。投充人即属奴仆,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随之丧失,土地的典卖或转移,悉由本主抉择,投充人不得藉称投充而掯地不交。 投充地相关 帐房戴头婚时傍时而魁时罗漫山时健俟斤助助役助译者邮长别乞别扒别吉别亚别儿哥别石把别里沙别罗沙别昂左别的因别速惕别勒格别儿迪别别失八里别里古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𢺞 每日一成语:帏箔不修 每日一词语:帑屋 每日一诗词:寄锺子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