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红照制相关 内馆内商内八旗内大臣内三院内大相内牛录内史府内会鸡内阴部内佐领内宿司内婚制内属城内属旗内蒙古内管领内稽部内人诸姓内火器营内札萨克内喀尔喀内八府宰相内务府三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𪑕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榜字 每日一诗词:寄谢叔鲁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