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手实法 ①北宋熙宁七年(1074),吕惠卿等以为五等丁产簿不实,免役出钱不均,请行自供丁产实况的手实法。各户家业参照官府所定中价折算,不出租生利者以五折一,依官定格式并丁口写状申报,各县据丁口、财产总数和役钱总额,分摊各户应纳役钱额,公布于众,两月无讼,即定。隐寄财产许人告,以所隐三之一赏告者。不久即罢。②南宋宝祐二年(1254)行自实法,亦称手实法。 手实法相关 文聘文煜文蔚文舞文德文翰文及翁文天祥文书库文书房文石津文汇阁文廷式文华殿文会馆文安之文安县文安集文阶官文巡捕文言报文武丁文林郎文林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𧕦 每日一成语:十鼠争穴 每日一词语:惛谬 每日一诗词:烂溪采珠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