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内外城预审厅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由原工巡总局的发审处改设,隶巡警部。掌刑事、民事词讼事宜,相当于京城地区的初级司法机关。设有正审官、陪审官、检查官、民事审判官、巡官等。每厅之下分设看守所和待质所。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次年裁撤,其职掌移交法部和大理院。 内外城预审厅相关 鹃声斝喻口喻仁喻归喻老喻均喻杰喻昌喻皓喻樗喻士珍喻上猷喻汝砺喻良能喻茂坚喻培伦喻世明言喻寒波充喻寒觅零逋喻寒波掣逋喀木喀尔喀喀帕尔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𩎥 每日一成语:束身自重 每日一词语:粗劣 每日一诗词:子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