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内外城预审厅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由原工巡总局的发审处改设,隶巡警部。掌刑事、民事词讼事宜,相当于京城地区的初级司法机关。设有正审官、陪审官、检查官、民事审判官、巡官等。每厅之下分设看守所和待质所。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次年裁撤,其职掌移交法部和大理院。 内外城预审厅相关 火龙枪火伏法火寻国火坑钱火里剌火你赤火灼堡火祅教火线枪火药作火药库火神淀火耗银火浣布火落赤火鲁剌火𠟤法火器营火龙出水火臣别吉火攻挈要火炎衡轭火药新编火室火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𦽧 每日一成语:成人之善 每日一词语:全劳动力 每日一诗词:减字木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