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国电报局与丹麦大北公司修订沽津京恰借线合同 清光绪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1902.10.22)订于上海。凡十二款。中国将大沽经北京至买卖城(恰克图)陆线内拨出一条无偿借与大北古本海根(即哥本哈根)水线有限公司经营,借期至1925年,亦可展至1930年。 中国电报局与丹麦大北公司修订沽津京恰借线合同相关 左金紫光禄大夫左神武军大将军左神武军上将军左神威军大将军左神威军上将军左神策军大将军左神策军上将军左监门卫大将军左监门卫上将军左监门卫中郎将左银青光禄大夫左领左右府将军左领军卫大将军左领军卫上将军左藏东西库提辖左右两江道宣慰司左右厢十二监军司左右翼屯田万户府左忠毅公年谱定本左神策军护军中尉左家公山天平砝码左领左右府大将军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左右翼世职官学总理大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𠑚 每日一成语:无边无垠 每日一词语:竊名 每日一诗词:白鹭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