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比汴洛铁路借款合同暨行车合同清光绪二十九年九月二十四 日(1903.11.12)订于上海。为筑开封至洛阳铁路,清政府向比利时铁路合股公司借款一百万英镑,九扣实付,年息五厘,二十年还清,以该路进款和国家财政收入作保,并聘比人为总工程师,由该公司代购材料。 中比汴洛铁路借款合同暨行车合同清光绪二十九年九月二十四相关 北投社北里志北作坊北苑茶北直隶北固山北岳庙北使记北征录北周律北京人北京道北京路北府兵北郊坛北兖州北单于北屈县北栈道北面官北面房北胜州北胜府北洋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𨵷 每日一成语:含蓼问疾 每日一词语:情志 每日一诗词:寄贤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