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英沪杭甬铁路借款合同 清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四日(1908.3.6)订于北京。凡二十四款。为筑沪杭甬铁路,清政府向英国中英公司借款一百五十万英镑,九三折实付,年息五厘,三十年为期,以本路进款及关内外铁路余利作保。 中英沪杭甬铁路借款合同相关 清河关清河县清河国清河郡清河监清河集清泥河清实录清泉县清宣宗清都尹清真王清真寺清档房清秘史清高宗清凉城清海军清流县清流苑清流党清通礼清通志清通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㾴 每日一成语:引以为耻 每日一词语:英谋 每日一诗词:和人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