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法续议界务专条附章 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中越界约。光绪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1895.6.20),由清政府代表奕劻、徐用仪与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Auguste Gerard)签于北京。凡五款。对前订《中法续议界务专条》进行修改,规定改勘滇越边界,将中国洪江地区划归越南。通过此约,法国将其占领下的越南领土扩张至湄公河上游的东岸。 中法续议界务专条附章相关 虞谦虞溥虞潭虞翻虞山派虞乡县虞允文虞世南虞世基虞仲文虞后氏虞庆则虞怀王虞邵庵虞玩之虞城县虞美人虞洽卿虞部司虞通之虞曹郎虞啸父虞阏父虞衡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𡢃 每日一成语:持螯把酒 每日一词语:佩衽 每日一诗词:牧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