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 根据《辛丑条约》关于修改通商行船条约的规定,英国强迫清政府于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四日(1902.9.5)在上海订立本约。凡十六款,另附件一。主要内容为:英商可购买中国公司股票;中国尽免进出口货物之厘金;英商在华设厂生产之纱、布仅纳出厂税,其余各税概行豁免;开长沙、万县、安庆、惠州、江门为商埠;中国须制订商标法、版权法等以保护英商利益。 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相关 殿头殿司殿丞殿直殿侍殿试殿举殿院殿脚殿最殿撰殿中司殿中丞殿中局殿中郎殿中省殿中监殿内局殿内省殿内监殿前司殿上将军殿中少监殿中尚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𡶰 每日一成语:利己主义 每日一词语:通知書 每日一诗词:怀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