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 根据《辛丑条约》关于修改通商行船条约的规定,英国强迫清政府于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四日(1902.9.5)在上海订立本约。凡十六款,另附件一。主要内容为:英商可购买中国公司股票;中国尽免进出口货物之厘金;英商在华设厂生产之纱、布仅纳出厂税,其余各税概行豁免;开长沙、万县、安庆、惠州、江门为商埠;中国须制订商标法、版权法等以保护英商利益。 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相关 浙派浙党浙漕浙东路浙西路浙江部浙江道浙江潮浙海关浙东纪略浙东运河浙东学派浙西运河浙江东道浙江西道浙江独立浙江通志浙江银行浙案纪略浙源汇报浙东筹防录浙西水利书浙江大学堂浙江机器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𪙒 每日一成语:阒无一人 每日一词语:忮忒 每日一诗词:赋园中所有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