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 根据《辛丑条约》关于修改通商行船条约的规定,英国强迫清政府于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四日(1902.9.5)在上海订立本约。凡十六款,另附件一。主要内容为:英商可购买中国公司股票;中国尽免进出口货物之厘金;英商在华设厂生产之纱、布仅纳出厂税,其余各税概行豁免;开长沙、万县、安庆、惠州、江门为商埠;中国须制订商标法、版权法等以保护英商利益。 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相关 诸司使诸匠营诸罗县诸物库诸城县诸泉塘诸侯王诸侯相诸庭诲诸宫调诸陵署诸葛丰诸葛玫诸葛诞诸葛亮诸葛恢诸葛恪诸葛靓诸葛颍诸葛瑾诸葛瞻诸暨县诸蕃志诸史异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𡴊 每日一成语:瓦玉集糅 每日一词语:备课 每日一诗词:贺新郎